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映宇科技 ·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

生效日期:2026 年 10 月 14 日 | 版本 v1.3
本规则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三十一条制定。 该条要求: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, 并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。本页即为该专门规则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我们在提供予名网、虚拟万象 AI、Virtany 账户中心及「予名起名」安卓应用服务过程中,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(以下称"儿童")个人信息的情形。

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十八条,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, 我们仅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、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。

二、我们可能处理儿童信息的两种情形

情形 说明与我们的做法
情形 A:
为儿童取名
监护人使用本服务为新生子女取名时,会输入孩子的姓氏、出生日期、出生时辰与性别。 这些信息由监护人主动提供,用于八字、五行、生肖等传统命理推算。 该情形下监护人即为信息处理同意的作出者。
情形 B:
儿童本人注册
如儿童本人注册账号,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同意。 我们在注册环节要求确认已取得监护人同意;未取得同意的,请勿注册。

三、我们如何取得监护人同意

四、我们如何处理儿童个人信息

我们遵循最小必要原则,仅处理实现相应功能所必需的信息:

五、存储与安全

六、监护人的权利

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所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,我们提供便捷的行使途径:

七、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

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,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。 我们已就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、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并留存记录。

八、本规则的更新

本规则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或服务调整而更新,更新后我们将在本页面公布。 涉及重大变更时,我们会以显著方式另行通知监护人。

九、联系我们

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,我们将在核实监护人身份后优先处理,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。